第140章 血字奇案
(改编自《福尔摩斯探案集-血字研究》,可跳)
这一日,正是腊月二十三,天上飘着细雪。我与霍明哲围炉取暖,忽听得门外马蹄声急,一名差役匆匆叩门,递上一封书信。
霍明哲展信细读,眉头渐渐锁紧,随即递给我看,只见信上写着:“南城桐花巷有异事,一富商暴卒于空宅中,尸身无外伤,室内有血字谜痕,虚实难辨。素仰娘子高才,万望移步一观。”
霍明哲立时起身,一边换鞋一边对我道:“华妹可愿同往一观?此事恐非寻常。”
我自然点头。二人出了贝壳巷,差役引我们至城南一处宅院前,只见门前已围了不少百姓,两名捕快正在维持秩序。
进了院门,见积雪上有车辙马蹄印迹。
霍明哲俯身细看,低声道:“昨夜子时后方下雪,这车辙压在雪上,必是雪后所留——昨夜有马车载人至此。”
我们随捕快穿过前院,来到正堂。但见堂中躺着一具女尸,年约四十,面容扭曲,十分可怖。
地上有血迹,墙上却用血写着一个大字:“仇”。
捕快葛森道:“死者似是富商杜百川,在京城做绸缎生意。初步查验,身上并无伤痕,似是中毒而亡。”
霍明哲不慌不忙,在尸首旁蹲下,细细查验。她先观死者唇舌,又看指甲,最后注意到靴底沾有些许泥土。忽然,她伸手在死者衣襟内一探,摸出一枚玉佩。
霍明哲道:“这玉佩质地细腻,非寻常之物。葛捕快,可曾在死者身上发现其他物事?”
葛森递上一个名帖匣子,道:“这是在死者怀中发现的,内有银票数张,还有两封书信,一封是给杜百川的,另一封是给一个叫史杰申的人。”
我凑近观看,见那名帖上写着“奉天府杜百川”,而那墙上的血字,血痕蜿蜒而下,令人不寒而栗。
捕快雷思垂道:“这仇字,想必是死者临死前想写下仇人姓名,只写得一字便气绝了。”
霍明哲却摇头道:“此字距地五尺有余,正与常人视线平行,必是站立书写。若将死之人,哪有力气站立写字?且这字迹工整,不见慌乱之态。依我看来,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痕迹。”
霍明哲取来尺子,量那血字高度,又用随身携带的放大镜仔细观察字迹。随后,她从地上拈起一些灰尘,用纸包好,收入袖中。
“凶手为女子,身高七尺有余,正当壮年,穿方头靴,吸关东烟。此人面色可能赤红,右手指甲甚长。她与死者同乘马车而来,下车后并肩走入此宅。”
葛森不信:“宋娘子如何得知?”
霍明哲笑道:“这墙上血字高度,可推知书写者身高。院中泥洼宽四尺半,方头靴印一步跨过,可见其人健壮。我又在地上发现关东烟灰,呈片状,乃关东烟特有。至于红脸嘛……”
她指向地上血迹,“这是凶手鼻血所致,若非血气旺盛之人,怎会在此流鼻血?”
我心中暗自称奇,又问:“那长指甲又是如何看出的?”
霍明哲道:“书写之人以指蘸血,我在放大镜下见字迹边缘有墙粉刮痕,若指甲短齐,断不会如此。”
霍明哲说完就带着我转身走了,剩下两位捕快愣在那里。
离开后,我称赞道:“霍姐,我觉得你比那些衙门的捕快还要厉害。”
霍明哲听我态度诚恳地说了这么一句话,高兴得脸都红了,就像一个男儿家听见有人称赞他漂亮一样。
她本就是个求知欲极强的人,自然打算继续追查此案,关注后续,弄清真相。
霍明哲决定去寻昨夜值更的老吏栾四问话。我们至栾四家中,她正饮酒取暖,见我们来访,忙起身相迎。
霍明哲说明来意,栾四回忆道:“昨夜丑时,小的巡至花园街,见这宅内有灯光,心生蹊跷,便推门查看。果见堂中躺着一具尸首,慌忙退出唤人。此时见一醉妇倚在门前栏杆上,高声唱曲,站立不稳。我等忙于命案,未加理会。”
“此人何等模样?”霍明哲问。
栾四道:“身材高大,面红如枣,穿褐色长衫。”
霍明哲听罢,叹道:“你错失良机了!此人正是破案关键,你若当时将她拿下,今日便可升任捕头了。"
离开栾四家,霍明哲对我道:“那醉汉实非真醉,乃是凶手去而复返,为的是寻回遗落之物。”
“莫非是那枚玉佩?”我恍然大悟。
霍明哲点头:“正是。她必是杀害杜百川后,发现玉佩遗失,冒险回来寻找。见有官差在场,便装醉掩饰。”
她仿佛已经对这桩奇案胸有成竹,至于她之后又用了什么方法与计划,我之后再写。
…
赵延玉写到这就停笔了,这前三回就是个引子,把华晟和霍明哲凑到一起,俩人马上要开始接连破案了。
这种推理连载小说,想卖得好,核心就是得一直有热度,让读者愿意讨论。
她打算按“三三制”来更,先连着更完前三回,让故事赶紧进入破案正题,先把读者吸引住;然后隔段时间,再更第四、五回,把背后的往事和人物的心思说清楚;最后用高潮迭起的第六回收尾。
等所有内容都连载完,就出个全集,方便大家收藏或者一次性看完。要是读者想要,还能出带插画的精装版。
想好了这些,赵延玉就把刚写完的前三回稿子,一起寄给了南方书坊和兰雪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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