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1章 再次见面
苏青红听到这几句话,心里头满意极了。
和聪明人交流,就是省事。
殊不知.....这一切都是金胜故意设计的。
真正的高手,就是让‘对方’觉得自己才是那个掌控全局之人。
然后按照早就既定的方向‘游’去。
可实际上,它却从未脱钩,一直都被钓鱼佬在遛着。
苏青红此时附和道:“不错,金律师这话算是说到点上了。”
“很多人会觉得,检察官和律师,天然属于对立。”
“一方要把人送进去,一方想把人给捞出来。”
“可实际上并非如此。”
“对于负责任的‘好’律师,我们还是很尊重的。”
“就比如金律师你.....”
好家伙,这是开始给金胜戴高帽了。
先给人吃点甜头,才好进行下一步是吧!
不愧是当领导的,小套路玩的真溜。
金胜连忙道:“唉.....哪里哪里。”
“我一个刚执业没多久的小律师,运气好打赢了几场官司而已,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呐!”
“您要是这么夸,那我可得骄傲了。”
这番回答看似谦虚,但实则语气中带着一丝受用。
糖都丢出来了,不吃怎么能行。
得让苏青红觉得,自己这个年轻人有傲气,才符合人设。
也能让她更放心。
“唉.....金律师不必妄自菲薄。”
“26岁的年纪,便凭借自身能力,在一家顶级律所站稳脚跟,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。”
“再说了,你之前代理的几个案子,处理的确实很出彩。”
金胜故意‘呵呵’一笑,没再继续这个话题。
“苏检察官,那您今天找我是......”
苏青红闻言暗道: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。
“金律师,你明天有没有空,我想找你聊聊案子的事情。”
就知道会是这个提议。
‘大’事,在电话里怎么能说的清楚。
“苏检察官如此敬业,愿意放弃休息时间来工作,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?”
“您说个地点、时间,我准时到。”
听到金胜这么说,苏青红心里还是很受用的。
“那就明天午后1点钟,就在我办公室见面,怎么样?”
“没问题,我一定准时到。”
“好....那就先这样,不打扰金律师休息了,明天见。”
“明天见.....”
挂断电话后,金胜长长的‘呼’出了一口气。
来回试探,拉扯,那可是很费心神的。
尤其是在如今这个社会里......
普通人千辛万苦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情,某些人只要动动手指,或者一个电话就轻松搞定。
所以说.....亲力亲为是劳碌命,借力打力才是王道。
其实万事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。
跟人家掰扯太多,那属于最下乘的做法。
银行你就找‘银监会’投诉,一次不行就多打几次。
快递不送上门,你打‘邮政’。
物业你可优先联系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,搞不定就打全国城建服务热线,或者12345都行。
比如:网上有个新闻,楼下住着一个精神病大妈,时不时就拿刀、棍,上来砍砸你家大门。
报了蜀黍N次,结果没用。
因为人家属于‘限制’行为能力人,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。
那该怎么办呢?
其实很简单,搞她的同时,顺便搞她家人。
先去门上安装一个‘价格贵’的高清摄像头,等被砸坏后就报警。
视频就是证据。
精神病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立案金额标准,与一般情况相同。
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,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、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、或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
如果蜀黍以‘对方’是精神病为由拒绝,那你就告诉他。
在刑事责任认定上,精神病人需经法定程序,鉴定是否不负刑事责任。
若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,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,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,或从轻、减轻处罚,但不影响立案标准的适用。
一旦立案,对方就会被‘强制移送医疗’。
接着你再要求监护人赔偿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精神病人损坏他人财产,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对方要是说‘没钱’,一分都赔不了。
那也行,你去法院起个诉,先进行财产保全。
配偶、父母、成年子女.....统统一起告。
几千块而已,总有一个会出钱。
你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放任。
如果敢,那就再来一次。
金胜这时没有回卧室,而是先去了书房。
有些资料需要提前准备好。
特别是新一弄过来的东西,肯定要分开,单独进行呈现。
偶尔拍到一点,那是很正常的事。
但如此详细,傻子都知道找了‘私家侦探’跟踪调查。
以苏青红的经验,无异于把一切全盘托出。
说不定会对之后的计划实施有所影响。
..........
翌日中午12点40分。
嘉定区检察署。
在家和柳慧敏一起吃过午饭后,金胜便直接驱车赶了过来。
提前到,这是最起码的尊重。
或许是苏青红早就交待过了,金胜报完名字,出示了一下证件便被放了进来。
都不用打电话确认。
今天是星期天,整个检察署有些空荡荡的,很是安静。
第二检察部,副主任办公室。
金胜才来过,当然轻车熟路了。
只是.....大门一如既往的敞开着。
苏青红坐在主位,对面侧坐着另一个人。
女性,30来岁,戴着眼镜,穿着便装,扎着一个马尾。
看样子,应该也是个检察官。
金胜一出现在门口,便被苏青红注意到了。
“金律师来了,快请进。”
“苏检察官好......”
两人简单握了个手。
这待遇....跟上一次完全是天差地别。
“我给你介绍一下。”
“这是我的同事,夏舒。”
“她会加入这个案子,协助我一起处理这次的案子。”
金胜主动伸手道:“夏检察官您好,我是金胜。”
“金律师的大名,我可听过不止一次哦。”
夏舒有点小小的热情。
不止脸上满是笑容,握手的时候更是发了点力。
“那我猜....肯定不是什么好话。”
“呵呵!金律师真幽默。”
见两人打过招呼,苏青红伸手示意道:“好了,大家坐下聊吧!”
一落座,隔壁的夏舒便拿了杯水,放到了金胜面前。
“多谢....”
随着金胜的道谢声落下,苏青红紧接着开口了。
“金律师,这次请你过来,我是希望大家能开门见山,携手合作,一起妥善的把案子给完结掉。”
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
这是单刀直入,先给今天的谈话定基调。
金胜倒是没想到,她会这么急。
“当然没问题啊!”
“无论是作为律师,还是一个普通老百姓,协助司法机关查清事实真相,我都义不容辞。”
苏青红点了下头道:“金律师这个思想觉悟,很高啊!”
“那我就代表检察署,在此先道一声谢了。”
金胜连连摇晃手掌道:“不至于、不至于.....”
“其实昨晚接到苏检察官的电话,我心里隐约就有了一个猜测。”
“关于杜勇军这个案子,你们肯定会很苦恼。”
“一方面,他确实收了章凯风的钱,帮着运送了3个多月的D品。”
“存在事实犯罪。”
“但另一方面,却没有任何证据能指控,他知道自己送的东西,就是D品。”
“也就是说.....他在主观上,不存在犯罪的故意。”
“不构成此项罪名。”
“而本案的嫌疑人共有27个。”
“如果其他人全都被依法判了刑,结果却唯独漏掉了他一个。”
“相信你们绝对不希望看到这一幕。”
“苏检察官,我说的没错吧!”
苏青红再次点头道:“不错,金律师确实说的很对。”
“之前你递交的辩护意见书,我们上会议讨论过。”
“说实话,关键点找的很准,很刁钻。”
“领导指示,争取全力突破。”
“治安局那边已经开始争分夺秒的补充侦查了。”
金胜笑了笑,并没有接话。
真能找到什么突破性证据,早就找到了,还用等到现在。
两退三延,针对性补充侦查。
听着好像很厉害,但实际上啥用没有。
法律上的解释.....
该机制是对于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或法律适用复杂的案件,为检察机关提供充足且必要的时间,来完善证据链,避免‘带病起诉’,保障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。
可实际上......现在都快形成一种惯例了。
除非案子小,罪名轻、案情简单、清晰明了、嫌疑人积极配合、认罪认罚。
否则都得搞一搞。
最主要原因,说穿了还是怕担责。
万一出什么事,领导问责第一句话,就是.....案情摆明了有瑕疵,为什么不让治安那边补充侦查。
现在好了,出事了吧!
我告诉你,这就是你疏忽大意造成的,你要负全责。
你听完是不是很崩溃、很无奈啊!
此时,夏舒开口接话道:“金律师,我听苏检说,你上次临走之时,突然问了一下关于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。”
“这不禁让我有点好奇。”
“既然都有机会打无罪,为什么还要提出这个呢?”
“不知道方不方便跟我们说说原因?”
金胜表面上不动声色,但心里头却很明白,第二轮试探开始了。
当即便展露出一抹苦笑道:“这倒也没什么不方便的。”
“原因有好几点。”
“涉及D品类犯罪的案子,我本身就不喜欢接的。”
“但那天和委托人见面的时候,她情绪非常激动的表示.....杜勇军绝对没这个胆子干这种‘杀头’的买卖。”
“她希望我能去看守所会见一次。”
“我想了想,还是答应了下来。”
“根据杜勇军的描述,以及对我几个疑问的解答,我大致上已经明白了整件事的情况。”
“相信二位都应该清楚,他是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,也没什么文化,这几年过的比较困难。”
“快递分拣流水线,我特意去了解过。”
“那不是一般的‘苦’。”
“所以.....当一个轻松,收入还比原先要高的工作机会,真真切切摆在他眼前的时候,我想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个诱惑。”
“另外,咱们再来看看付款方式。”
“运送D品,我只听过一趟一结,从来没有见过‘月结’的方式。”
“类似的案子,你们应该办理过不少,有这种吗?”
“哪怕有,也是凤毛麟角吧!”
两人闻言对视了一眼,缓缓点了下头。
还真是这样。
干这种买卖的,那都是把脑袋提在了裤腰带上,今朝有酒今朝醉的,谁特娘的还跟上班一样,等月底了才发工资。
这种细节上的逻辑问题,她们还真没注意到。
今天算是被上了一课。
金胜没管这些,接着往下说。
“正是基于这几点,我才接下了这个案子。”
“可当委托协议一签订,立马就出了几个让我‘疑惑’的点。”
“首先,是委托人梅瑾华。”
“我们谈好的律师费是20万,可当天她却往律所账户上打了30万。”
“没过几天,她便来了律所,说是自己不小心输错了,要求退还她多付的10万元。”
“我同事也没在意,就带着她去财务那边重新弄了一下。”
“当我得知这个事情后,便让同事买点水果,一起上门道个歉。”
“严格意义上来说,我们的工作也存在失误,应该及时核对合同金额、以及实际入账信息的。”
“于是,照着梅瑾华身份证上的地址,我们找了过去,可没想到.....却意外得知了一个消息。”
“小区门口的保安大爷,对她的评价是.....爱贪小便宜、无业游民、有理无理,嘴上都不饶人。”
“那么问题来了.....”
“她用于支付律师费的钱,从哪来的?”
“会不会是杜勇军违法犯罪所得,暂时存放在她那里的呢?”
“随即,我又联想到了转错账这个事。”
“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猫腻。”
金胜选择说出这个事,就是笃定了梅瑾华已经进入了对方的视线。
一者先发制人,撇清关系,二者还能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怀疑的原因。
一箭双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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